西藏自治区对于在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中的产品,免临床评价资料有什么要求?_西藏自治区咨询公司【全国可办】
2024-05-15 21:13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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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在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中的产品,免临床评价资料有什么要求?答: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;需提交申报产品与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,对比说明应当包括“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”和相应支持性资料,若经对比,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存在差异,还应提交差异部分对安全有效性影响的研究资料。

来源:网络 或国家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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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证延续要求
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进口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。逾期未申请延续的,注册证自动失效。